金融界2024年2月27日消息,吴忠市三和塑料瓶厂因环境违法行为,被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(20000元)。
据公告内容,2023年12月8日,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,发现该厂5台塑料注射成型机停运,1台塑料注射成型机正常生产,其配套的VOCs活性炭收集吸附处理设施未按要求运行,导致烟气逸散。
吴忠市三和塑料瓶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构成了环境违法行为。因此,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万元(20000元)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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